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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海洋与渔业信息
第 9 期 (渔港专辑)
温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编 2007年10月31日 |
编者按:9月中旬,市政府隆重召开全市标准渔港建设暨海洋与渔业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邵占维市长和市委常委、黄德康副市长分别作重要讲话。会上,市政府与沿海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渔港建设目标责任书,会议还印发了《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以标准渔港为重点的渔港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温政发〔2007〕59号)。
全市标准渔港建设工作会议的顺利召开以及相关政策文件的正式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我市今后一段时期渔港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也为我市渔港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各地、各部门要抢抓机遇,迎难而上,狠抓落实,扎实推进,确保渔港建设顺利进行,努力为全市渔民生产生活营造安全和谐的美好家园。
温政发〔2007〕59号政策文件解读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以标准渔港为重点的渔港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温政发〔2007〕59号,下称“若干意见”)已于2007年9月14日正式出台,并明确规定从2007年开始,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5年共计1亿元作为全市渔港建设配套资金。为了帮助更好地理解“若干意见”主要精神和用好用足这一重要政策,加快推进我市渔港体系建设,现将有关方面内容说明如下:
一、关于我市渔港体系建设目标任务等问题。根据浙政发[2007]14号文件提出的全省“到2010年左右,基本建成以国家中心渔港为龙头,一、二级渔港为骨干,三级渔港为基础,天然避风岙口为补充的标准渔港体系,力争达到全省95%以上海洋捕捞渔船能够就近安全避风的目标”,考虑到我市渔港建设相对滞后、基础薄弱、资金筹措困难等实际,加上我市地处浙南沿海,易受台风袭击,避风条件远不如浙中北等地,渔港建设除洞头、苍南两大中心渔港和几个较大型渔港外,主要侧重于中小渔港建设等,故“若干意见”中提出我市渔港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为: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初步建成以中心渔港、一级渔港为骨干,二、三级渔港为基础,等级以下避风岙口为补充的渔港体系,解决全市所有海洋渔船停泊避风等问题,其中一般大风,全市95%以上渔船实现就近避风;台风期间,全部渔船集中两大中心渔港(苍南舥艚、洞头)等大型骨干渔港避风。此外,关于我市渔港建设的基本原则、布局规划、建设重点、组织领导等问题均按省会议精神及政策意见予以明确和落实。
二、关于渔港建设的补助金额和标准问题。浙政发[2007]14号文件规定,按照“分级承担、分类补助”的原则,对一类渔港(一级渔港)建设,市、县投入60%,省级以上补助40%(欠发达县和海岛市、县,市、县投入30%,省级以上补助70%);二类渔港(二、三级渔港)建设,市、县投入70%,省级以上补助30%(欠发达县和海岛市、县,市、县投入40%,省级以上补助60%);三类渔港(三级以下渔港及避风岙口)建设,以市、县投资为主,省级财政实行“以奖代补”的方式,按投资额的25%予以补助(欠发达县和海岛市、县,省级以上补助40%)。根据沿海各县(市、区)上报的“十一五”渔港建设规划,经综合考虑、认真筛选,确定今后5年,我市拟重点建设20个以上渔港,总投资额10亿多元。依照省里的补助标准,可争取补助资金5亿多元,各县(市、区)自筹4亿元左右,因此,“若干意见”中提出,今后5年,我市按总投资额10%左右的标准,每年安排2000万元、共计1亿元作为全市渔港建设配套资金。
三、关于渔港工程项目补助标准问题。“若干意见”中提出的10%左右补助标准只是大致上的框算而定,具体补助标准将根据工程投资额度以及当地财政状况等均会略有不同;而低等级渔港对于解决渔船就近避风问题起到重要作用,同时这些渔港对于渔民生产、生活关系密切,而省级以上补助又相对较少,因此,市级财政将考虑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四、关于工程前期补助和岁修资金问题。首先是工程前期补助问题,“若干意见”中提出渔港建设项目前期补助标准为“中心渔港、一级渔港补助20万元,二级、三级渔港补助10万元,等级以下渔港需做前期工作的补5万元。”主要是针对我市近几年的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一直比较落后,有针对性的给予适当补助将有利于该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关于300万元的渔港岁修维护资金问题。一般水利工程岁修资金为总投资额的10%左右,考虑到温州是台风多发区及海涂易淤积的特点,故适当提高比例,每年安排300万元,重点用于渔港正常维护、台损维修及除险加固和安全防范等,具体使用范围另行规定。
(市局综合处)
省督查组来温督查指导渔港建设工作
10月16日,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巡视员、省渔港办主任李学民一行4人来温州督查指导渔港建设工作。市海洋与渔业局陈启海副局长向省渔港建设督查组汇报了我市渔港建设的有关情况,李学民代表省督查组对温州市的渔港建设工作作了充分肯定。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市县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渔港建设,深入一线,摸清实情,实地考察研究渔港建设工作。
二是前期工作到位。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标准渔港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成立办事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及时召开全市标准渔港建设工作会议,市级率先出台扶持政策、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加大宣传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是渔港建设各项任务扎实推进。洞头、苍南等地渔港续建和修复等工作进展良好,及时做好市级“十一五”渔港建设规划,突出重点、兼顾一般。
同时,省督查组要求市渔港办要继续加强督查指导,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推进温州渔港建设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次日,省渔港建设督查组还分赴洞头、苍南等地实地察看指导渔港建设工作。
(市局办公室)
各地渔港建设进展情况通报
根据市渔港办统计,截止10月底,全市沿海各地渔港建设进展主要情况如下:
1、洞头中心渔港:1200m防浪堤已完成1.2亿投资(总1.39亿),可望年底竣工;总投资7600万的码头工程,基本完成970m驳岸工程和部分桩基工程;投资额2900万元,后方陆域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已通过省发改委评审,正在做工可研究报告;东堤工程,500m投资3000万元,前期论证。
2、洞头东沙渔港二期:投资4286万元,渔码头2座、渔政码头1座、护岸2530m、路2860m,工可已通过农业部组织的评审。
3、苍南舥艚渔港:一级渔港投资2119万元,码头5座、计225m。06年10月通过工可评审。初步设计基本完成,已进入评审阶段。年底可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和工程招投标等前期所有工作;内港修复:I段已基本完成,Ⅱ段施工出现技术问题,尚未完成桩基工程;Ⅲ段工程维修方案进行重新修改评审后,已完成招标工作,可望年内完成桩基工程。
4、炎亭渔港:投资2417万元,防波堤加固120m,新建250m,码头2座等,07年4月复工,进展顺利,堤头推进至210m,但由于今年连续遭受三次强台风袭击,损失较大,90m防波堤水上部分包括护坡扭王块被夷为平地,工程量大为增加,年内完成主体工程难度增加。
5、其他开展前期工作的渔港:①乐清杏湾渔港,已完成工可报告,等待省渔港办组织专家评审。②苍南县霞关渔港已委托工可研究。③苍南石砰渔港已委托工可研究。④平阳下厂渔港洽谈委托工可。
(市局综合处)
本期编辑: 金瑞煌 审 核: 孔万荣 管加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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