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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海洋与渔业信息
第 2 期 (渔港专辑)
温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编 2008 年 2 月4 日 |
2007年全市标准渔港建设工作情况
及2008年度工作计划
一、2007年度全市标准渔港建设工作情况回顾:
1.加强组织领导。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标准渔港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7〕14号),加强对全市渔港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快我市标准渔港建设,同时为了更好地与省渔港十一五建设规划相衔接,市政府于2007年8月成立了以市委常委、黄德康副市长为组长的温州市标准渔港建设领导小组,并多次组织成员单位,结合新农村建设、抗台救灾等工作,到沿海各县(市、区)就渔港建设工作进行调研与指导,为出台渔港建设相关政策意见打下良好基础。与此同时,苍南、平阳、洞头、瑞安、乐清、龙湾等有渔港建设任务的县(市、区)也相继成立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渔港建设领导小组与标准渔港建设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真正做到班子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为渔港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
2.加大财政投入。根据我市渔港建设的实际情况,以及省政府对渔港建设配套资金补助的要求,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以标准渔港为重点的渔港体系建设若干意见》(温政发〔2007〕59号),按照“分级承担、分类补助”的原则,明确规定,从2007年开始,今后5年,市财政将每年安排2000万元,5年共计1亿元的渔港建设专项资金,作为与省级以上渔港建设补助的配套资金,滚动使用,为渔港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各县也出台相应政策,如苍南县县长现场办公,落实07年2000万元的渔港建设资金,以后逐年增加;洞头县把渔港建设作为重大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局统筹安排、优先落实。
3.完成标准渔港建设规划。根据省发改委、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渔港布局和建设规划工作的通知》(浙海渔计〔2007〕27号)要求,在省标准渔港总体布局规划的指导下,各县(市、区)委托有资质编制单位,通过基础调研、现场勘察、渔民座谈调研等方式,完成了县级标准渔港建设规划,洞头县、苍南县、乐清市、瑞安市、平阳县于07年8月上旬通过了由市发改委和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的专家评审,龙湾也于12月举行了规划评审。全市“十一五”规划建设渔港49,其中中心渔港2个,一级渔港6个,二级渔港7个,三级渔港9个,三级以下渔港25个,为下步渔港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加强信息沟通。07年4-12月,由市领导组织渔港调研4次,发布渔港建设简报6期,其中渔港专辑3期,有力地推进了渔港建设工作。
5.渔港建设进展情况。根据市渔港办统计,截止12月,全市沿海各地渔港建设主要情况如下:
(1)洞头中心渔港:1200m防浪堤已完成,等待交工验收;总投资5546万的码头工程,基本完成940m驳岸工程和部分桩基工程;投资额2900万元,后方陆域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已通过省发改委评审,正在做工可研究报告;东堤工程,长500m,投资4000万元,正在进行前期论证。
(2)洞头东沙渔港二期:投资4286万元,建设渔用码头2座、渔政码头1座、护岸2530m、路2860m,工可已通过农业部组织的评审。
(3)苍南舥艚渔港:一级渔港投资2119万元,码头5座、计225m。06年10月,通过工可评审并报农业部批复立项。初步设计通过了省渔港办组织的专家评审,正在进行施工图纸设计和工程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内港修复:I段工程长132米,工程已于07年11月全部完工;Ⅱ段工程长157米,前期由于施工出现技术问题,导致工程延误。目前,该段已完成水下灌注桩,底板基础和部分回填块石工程,工程将于08年3月完工;Ⅲ段工程长320米,由于维修方案进行重新调整、修改、评审,于07年11月8日才开工,已完成部分打桩工程,预计明年主汛期之前完成全部工程。
(4)炎亭渔港:投资2417万元,防波堤加固120m,新建250m,码头2座等,于05年元月26日开工建设,由于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以及多次受台风影响,工程多次停建。在省标准渔港建设会议后,炎亭二期工程于07年4月已经全面复工,由于汛期两次台风正面袭击损失惨重,影响了渔港进度。目前已经完成老堤120m的加高加固,新建防波堤推进135m,完成工程量的54%,预计08年2月完成主体工程,4月完工。
(5)其他开展前期工作的渔港:①乐清杏湾渔港,已完成工可报告,等待省渔港办组织专家评审。②苍南县霞关渔港已委托工可研究。③苍南石砰渔港已委托工可研究。④平阳下厂渔港洽谈委托工可。
6.存在主要问题与困难。
(1)渔港建设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县(市、区)尚未把渔港建设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既没有出台政策,也没有落实资金,更没有实际开展渔港建设工作。
(2)征地困难。当前正值国家新一轮宏观调控之际,渔港建设陆域配套土地因素相应受到制约,土地指标缺乏。
二、2008年度工作设想
2008年,是全市标准渔港建设的关键年,除洞头中心渔港、苍南舥艚渔港、苍南炎亭渔港等重点工程继续建设外,全市还将陆续建设一批等级以上渔港,省市也将全面落实相关配套措施。主要的设想如下:
1.完善及实施标准渔港建设规划。在全省标准渔港总体布局规划的指导下,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做好渔港建设前期编制、立项申报、转报等工作,使渔港建设顺利有序进行;
2.加强指导监督,及时通报信息。实行渔港建设月报制度,及时掌握渔港建设情况,每月通报渔港建设工作信息;加强监管,严格推行项目资本金制度、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确保工程质量;
3.出台实施《温州市渔港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订出台《温州市渔港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管理使用好每年2000万元的渔港建设专项补助资金;
4.继续做好标准渔港建设工作。2008年,我市标准渔港续建项目3个,即洞头中心渔港、苍南舥艚渔港、苍南炎亭渔港,争取全部完成;开展渔港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的5个,即洞头东沙渔港、苍南舥艚渔港Ⅰ级、苍南石砰渔港、苍南霞关渔港、乐清杏湾渔港;同时,争取平阳、瑞安、龙湾各有一个以上渔港项目启动。
(市渔港办)
市标准渔港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分赴各地
督查渔港建设工作
岁末年初,市标准渔港建设领导小组分赴各县(市、区),就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渔港建设目标责任书中关于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2007年12月22日,市渔港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常委、黄德康副市长率队赴洞头督察标准渔港建设情况。在实地查看工程建设现场和听取汇报过程中,黄德康副市长对洞头标准渔港建设进程给予高度肯定。他认为,在地方财力有限、资金筹措困难的情况下,洞头不减建港热情,不仅按时完成了中心渔港防波堤工程建设,而且着手东沙渔港二期工程前期工作,建设步伐快,完成任务量大,走在全省前列,值得各兄弟县市学习和借鉴。他希望洞头要抓住有利时机,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进一步加快工程建设进程,规范项目资金运作和财务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努力推进全县“十一五”标准渔港建设计划顺利实施。
12月27日,市渔港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海洋与渔业局黄涛局长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在苍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林晓峰等领导的陪同下,先后对苍南炎亭渔港、舥艚渔港建设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对苍南县高度重视标准渔港建设,优先落实渔港建设资金,在两次遭受台风正面袭击的情况下仍能取得建设成果表示肯定。黄涛局长要求,地方政府要紧紧抓住省、市党委政府及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渔港建设的契机,克服困难,加强与省市及周边兄弟县市的交流与沟通,加快渔港建设步伐,把台风损失的时间夺回来。当前尤其要抓紧巴曹港护岸的修复和炎亭渔港的建设工作,争取在2008年汛期来临之前,保质保量完工。
2008年1月15至16日,市标准渔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海洋与渔业局陈启海副局长率督查组分别对乐清、瑞安、平阳等地标准渔港建设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组听取了三地海洋与渔业局主要负责人的情况汇报,通报了兄弟市县标准渔港建设情况。在进行充分交流与沟通后,各地表示,前期由于对渔港建设程序不了解等原因,导致渔港建设启动较为缓慢,下步一定要快马加鞭,克服困难,争分夺秒,争取2008年后每年均有标准渔港项目开工建设,为全市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市渔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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