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公告
7月14日凌晨,永嘉县渠口乡豫樟村胡某在豫樟大桥下利用“灭扫利”农药进行非法毒鱼时,被承包户现场抓获并扭送至沙头派出所,胡某毒鱼行为使该地段2公里范围内的鱼、蟹大量死亡,给溪流渔业承包户带来了较大的经济损失。永嘉县农业局接到举报后,由金连顺副局长带渔政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经渔政执法人员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后对胡某作出罚款2000元和渔业资源赔偿费8000元的处罚决定。通过教育,胡某认识到毒鱼的危害性以及所造成的严重性后果,也迫于法律的威严,胡某自动履行了渔政站对他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