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3日下午,东来顺大酒店老板卓美勤和往常一样来到南岳码头购买海鲜。此时,一艘围满了人的渔船引起了他的注意,上前一看,只见大家正指船上一条“怪鱼”议论纷纷,其中几个人正和渔民讨价还价,打算将“怪鱼”买下后屠宰。
卓美勤仔细观察了一下,这条“怪鱼”呈银灰色,嘴角还有血迹。一听有人要将“怪鱼”买下后屠宰,卓美勤急了。“这‘怪鱼’会不会是国家保护动物?”他决定“先下手为强”,以3000元的价格买下了“怪鱼”。
凭着多年与海鲜打交道的经验,卓美勤总觉得这条“怪鱼”不一般。他先将“怪鱼”养在自己酒店的鱼池里,灌入海水,给它喂食,之后又几经周折,与温州绿眼睛环保组织取得联系,在电话里向“绿眼睛”工作人员描述了“怪鱼”的特征。“可能是江豚!”听完卓美勤的描述后,“绿眼睛”的工作人员作出了初步判断,并驱车往南岳赶来。
晚上7时许,我们得知“怪鱼”的事后,赶到卓美勤的酒店。在酒店的鱼池里,酒店的一些工作人员正好奇地在池边围观。经测量,“怪鱼”长1.6米,重43.5公斤,经实地查看后,这条“怪鱼”其实就是江豚,江豚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通常栖身于咸淡水交界的海域,也能在河川的下游地带等淡水中生活,目前在我国的数量很少。
江豚的左胸鳍、下颚和尾巴部位有擦伤,可能是在渔民捕捞的过程中受伤,经过酒店工作人员细心照料,江豚并无大碍。7时36分,江豚被众人放到一个大盆里抬到码头放归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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