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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今年第15号超强台风(蔷薇)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
关于做好今年第15号超强台风(蔷薇)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27 23:12:35 添加到百度搜藏 添加到百度搜藏

 

沿海各市、县(市、区)海洋与渔业主管局:

今年第15号超强台风“蔷薇”92714时中心位于北纬20.7度,东经125.6度,中心气压910百帕,近中心最大风速65/秒(17级)。预计台风中心未来将向西北偏北方向移动,强度还将进一步加强,可能对我省产生影响。现就渔业防台工作通知如下:

一、            沿海各地尤其是浙中南部地区要密切关注台风动向,各主管部门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按照已印发的“渔船防台工作指导意见”(浙海渔发﹝20075号)和“水产养殖业和涉渔休闲业防台减灾工作指导意见” (浙海渔发﹝2008817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渔业防台工作,督促指导各项防台措施落到实处。

二、            各主管部门要根据台风动向和对本地影响程度,及时督促海上作业渔船进港避风,切实加强养殖设施的安全检查与加固,并做好养殖渔民适时撤离等准备工作,适时作出暂停涉渔休闲船舶和涉渔休闲业对外营业的通知等。

三、            92808时开始,温州、台州两市应每四小时向省局值班室报送渔船进港避风和养殖渔民撤离情况(其他市酌定),直至台风警报解除。

四、            省局值班室电话(含传真):0571-880071110571-880072220571-88088094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十七时

 

抄送:农业部(办公厅、渔业局)、东海区渔政局、省委政府值班室、省防指办。

 

新闻录入:凯旋    责任编辑: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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