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浙江海洋环保和生态建设专用资金立项的“浙江省海洋生态损害补偿赔偿体系研究”项目评审会在杭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有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浙江省科技厅、浙江省环境保护局等单位代表,会议邀请了省政府咨询委、海洋二所、浙江大学的工程院院士金翔龙、蔡如星教授、沈新强研究员等五位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与会代表和专家评审组对“浙江省海洋生态损害补偿赔偿体系研究”项目给与了高度评价并一致通过该研究课题的审查。
专家评审组认为“随着浙江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海洋空间资源的开发利用空前加速,浙江海域海洋生态环境和生态系统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威胁和损害。鉴于海洋生态环境资源和海洋生态体系的保护措施相对滞后,尤其是对在海洋资源开发的同时如何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海洋生态体系缺乏有效的手段和相应法律法规,使已受损害或破坏的海洋生态环境和海洋生态体系得不到恢复,建立海洋生态损害补偿赔偿体系对遏制人类活动对海洋生态环境和海洋生态体系的损坏,维护海洋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保障海洋生态安全,实现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人类与海洋的和谐相处,意义重大。
专家评审组认为该研究课题立题新颖、目标明确,内容丰富,资料翔实,对于生态损害评估技术方法和标准体系的研究深入,对于海洋生态损害补偿机制的研究基本切合浙江实际,该研究提出了“浙江省海洋生态损害赔偿暂行办法”和“浙江省海洋生态损害赔偿经济核算方法”,理论依据充分,具有前瞻性,为“浙江省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办法”的立法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
由于学科的复杂性和法律的严肃性,目前国内外对于海洋生态损害赔偿体系尚无系统的研究,缺乏比较完整的技术体系和标准,缺少相应的参考范本,相应的法律法规有待于逐步形成并完善。专家评审组认为该研究在这一领域进行了大胆有益的探索,当前处于国内领先的地位。
“浙江省海洋生态损害补偿赔偿体系研究”课题由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于2006年立项,由国家海洋局宁波海洋开发研究院杨和福研究员领衔、浙江万里学院协作的课题组经过二年多努力完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