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中越北部湾渔业管理合作,养护渔业资源,维护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促进《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顺利实施,5月25日至27日,中国渔政、越南海警代表两国政府在北部湾组织实施了为期3天的2008年中越北部湾共同渔区渔业联合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海警局分别派出“中国渔政302”、“中国渔政44183”船和越南海警“2007”、“2008”艇执行此次任务,南海区渔政局副巡视员刘添荣和越南海警局副局长陈德雄分别担任海上指挥。
5月24日上午,南海区渔政局在三亚召开了中越联合检查动员会,南海区渔政局局长吴壮、副巡视员刘添荣、刘桂茂处长、中国渔政指挥中心指挥处处长李明、广东省渔政总队指挥中心李文军副主任分别进行动员和部署。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南海区渔政局、广东省渔政总队指挥中心、珠海支队有关领导和执法人员共30多人参加了这次会议。
中越双方4艘船艇25日上午9时在北部湾分界线南端集合,举行了简短的海上启航仪式,双方海上指挥员代表执法人员互相致辞问候,执法人员互相敬礼。双方船艇组成联合检查编队后,由南向北在北部湾共同渔区内开展联合检查,沿途观察记录海上渔船情况,对两国作业渔船进行登临检查,向渔民宣传《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25日,中越执法人员在共同渔区我方一侧检查了1艘船名号为“琼儋州00988”的中国渔船。26日,双方在共同渔区越方一侧检查了1艘船名号为“TH90472TS”的越南渔船。巡航期间联合检查编队共巡航22小时,航程260海里,观察记录渔船67艘次(中国渔船22艘次,越南渔船45艘次),登临检查渔船2艘次(中国渔船1艘次,越南渔船1艘次)。
自2004年6月30日中越北部湾划界协定渔业合作协定生效实施以来,中越双方进一步加强了北部湾渔业管理合作。按照两国达成的协议,从2006年开始每年由双方监管机关组织一次北部湾共同渔区渔业联合检查,双方船艇组成联合巡航编队,互相进入对方专属经济区对渔船进行检查和管理。这次行动进一步加强了海上联合执法的组织和实施,首次开展中越执法人员共同登临渔船检查,在共同渔区中方一侧检查中国渔船,在越方一侧检查越南渔船。双方在联合检查行动中沟通顺畅,配合默契,充分展示了执法人员训练有素、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参加行动的中方执法人员顾全大局,服从命令,分工协作,安全、出色地完成了任务。
中越北部湾共同渔区渔业联合检查是在渔业领域贯彻中越两国“长期稳定、面向未来、睦邻友好、全面合作”的指导方针,实现中越两党两国人民“永做好邻居、好朋友、好同志、好伙伴”的共同目标的具体体现,也是共同维护南海局势稳定的重要举措。联合检查行动的组织实施,有力地增进了双方的友好关系和传统友谊,经过双方海上监管机关近几年的共同努力,中越两国渔民逐渐遵守北部湾共同渔区作业的有关规定,北部湾渔业涉外事件呈逐年下降趋势,沿湾渔民因被越方抓扣造成的损失也逐年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