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海洋与渔业局扎实开展违章搭客 和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当前正值冬汛渔业生产旺季,我县渔船违章搭客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渔运船在收购、装运渔货的同时,违章搭载渔民回家或下海;有的小型渔船和“三无”船舶违章搭客去采集牡蛎、青蟹苗,严重危及渔民的人身安全,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十分突出。同时,随着冬季来临,冷空气活动频繁,风大浪高,舟山等地已连续发生多起重大渔业生产事故,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为确保我县渔业安全生产,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渔区社会稳定,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局浙海渔电(2006)28号《关于加强现场监管、严肃查处渔船违章搭客的紧急通知》和浙海渔电(2006)2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县海洋与渔业局决定从2006年12月1日起到-2007年2月,在鳌江、西湾、南麂等地全面开展渔船违章搭客和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工作以港口为主,港口检查与海上巡查相结合。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共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从12月1日开始至12月11日。主要工作是利用广播、标语、横幅到重点乡镇、渔村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和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同时针对全县外地挂靠本县的渔船多,管理难,三无船舶情况,进出港签证未达到规定要求等问题渔船,实行调查摸底,一一核对。 第二阶段为全面检查、打击整治阶段,从12月11日至12月25日。重点检查:(1)安全生产责任制、编组出海生产、值班了望等安全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2)渔业船舶证书、职务船员证书及普通船员上岗证的持证情况;(3)渔业船舶安全设备配备及有效安放情况;(4)渔业船舶进出港签证情况,其中外地挂靠本县渔船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港口接受登船安全检查;(5)不适航渔船的监管及整改情况;(6)渔业船舶违章搭客、违章装载、超载及超航区超抗风力生产等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情况。 对不适航的渔船,一律发整改通知书,直至消除事故隐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第三阶段为总结提高阶段,从12月26日至12月30日。全面分析回顾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经验,进一步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有效维护渔区冬汛安全生产秩序,促进渔区稳定。 为切实加强渔业冬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县海洋与渔业局专门成立了渔船违章搭客和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次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工作。
县海洋与渔业局谢希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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